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和大家分享一些注意事项
虽然现在讲究人人平等,但是对于一些特别情况的人,还是需要多加关注的,但是我们不能用异样的眼神去看他们。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改造的时候,虽然不会被过多的关注,但是一些监管措施还是要做到位的。相配套的社区矫正工作系统的应用,电子手铐的佩戴都是很方便的。很多人会好奇,社区服刑人员能不能出境,明确告诉大家,不能出境,为什么呢?很多人为此不平。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下相关信息。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根据该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所以,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即不能办理护照,更不能出境。为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出境,多地也采取了相应管理措施,即定期向同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新增加的社区服刑人员有关信息,由公安部门办理不准出境人员报备手续,以防止非法出境。
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认识到了社区服刑人员不能出境的原因,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不是法规不近人情,也是考虑到相关实际情况的。所以,为了让我们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工作的顺利展开,相关情况都要了解清楚,如果大家有疑问,也可以来咨询我们,会为大家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