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不利因素
如今社区矫正工作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变得比较常见,也给很多人都带来了帮助,社区矫正如果实施得当的话能够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变化,因为现在这个社会比较浮躁,人们的心理就会容易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需要进行矫正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为了能够帮助这些人矫正他们的行为,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正规的社区矫正,但是在如今的社区矫正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利的因素,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县区及司法所人少责任大。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履行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的职责,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是刑罚执行,执法人员需要是取得执法证的政法专编公务员,且不得少于2人。实质上司法所均无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二、监管手段落后。目前多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手环或脚环等电子定位,但是并不全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措施,难以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真实行动轨迹,时有不假外出的情况的发生,存在脱管分险和稳定隐患。
三、工作经费缺乏。目前我市各县区基本能按照上年底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1400元的标准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对社区矫正场所及设施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
上面我们为大家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通过上面几点不利因素,相信大家也可以了解到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希望在今后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让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一个完善,也能够对那些需要进行矫正的人更加负责。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可以与我们联系。